由十月文学院联合各方策划主办的系列文学讲座活动“名家讲经典”第五场讲座在十月文学院(佑圣寺)举办。活动邀请到名文学评论家、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写作中心执行主任张清华讲解经典文学作品《水浒传》。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之一。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梁山聚义及其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对中国的叙事文学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在当天的讲座上,张清华从“英雄、美酒与蒙汗药”这一独特视角出发,再度生动解读了这部经典名著。   广为流传的《水浒传》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呢?张清华认为,对于这一问题人们肯定有非常丰富的,有不同说法的答案,“我认为,《水浒传》首先是侠义小说的典范。中国古代白话小说是在明代蔚为大观的。明代又形成了四种典范的类型,一个是讲史小说,代表就是《三国演义》,还有就是神魔小说,代表是《西游记》,市井小说代表是《金瓶梅》,侠义小说代表是《水浒传》。其实在我看来,《水浒传》既是侠义小说,同时又是市情小说。里面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内容,讲的是市井生活的场景,人间的悲欢离合。它也有许多讲史的元素,比如说宋史当中也提到了宋江的事件。这是史有其人的。《水浒传》也是从历史当中演绎出来的一段故事。同时它也有神魔的气息,就是小说的开篇就是洪太尉捕捉妖魔。中间有很多人物,像公孙胜是能呼风唤雨的。还有戴宗也是可以日行千里的,脚上绑上假马就能日行千里。小说当中也有很的魔幻的故事元素。所以《水浒传》可以说既是一部侠义小说,同时又是融合了神魔,市情,讲史,各种小说元素。所以它其实也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小说。”   在张清华眼中,除了最为人们所熟悉的英雄气,《水浒传》其他方面的文学价值亦十分值得关注,“作为世俗生活之书,《水浒传》讲了世情悲欢与爱恨情愁。作为社会政治之书,应该是世间的不平与揭竿造反,还有生命经验之书,讲的是一群英雄人物的叱咤风云和聚散有期的故事。维度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我之所以从这样几个角度组织了这么几套关键词是说可以有不同维度进入《水浒传》。因为从任何一个角度它都是内容极为丰富,当然这几个角度是互相交叉的。”   张清华回忆起年少时读《水浒传》的感受,他说,“当年看得如痴如醉,感觉与梁山好汉都是兄弟,看到他们离散,自己也会掉泪。多年以后我感觉到这种体验是一种非常内在和深远的美学的生成的一种效果,或者说是一种古老的美学,经典的美学,对于一个普通的,一个特别幼稚的读者所产生的一种作用。”   他认为,《水浒传》采用的是中国传统叙说的一个核心的结构方式,这个核心的结构方式就是一个闭合式的一个圆形的结构,“在《三国演义》里叫做话说天下大事,由合到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西游记》讲的是由魔及佛这样一个天路历程,讲的是佛和魔的循环。人性的复杂性在于人性和佛性之间摆动和循环的。每个人会有一个修炼的过程,但是人性在永恒的困境,它是不断往复循环的。《红楼梦》是集大成,我把它概括为由盛而衰,它讲的豪门落败,红颜离愁的故事,这是中国美学最核心的故事了。”   张清华总结称,“《水浒传》讲的是由聚到散的故事,由聚到散是梁山好汉的个人命运,当然也是个体生命的基本经验。《水浒传》既是一个英雄篇章,同时也是一个世俗悲欢的一个形象的一个概括。就是我们为什么读《水浒传》会有一种深深的认同,被它吸引,就是会受到这样一种聚与散的逻辑的感染。”   当日的“名家讲经典”是一项公益性文学品牌活动,2017全年计划举办20场,平均每月2-3场,每期将从古今中外文学经典中,精选出雅俗共赏的名作经典,邀请一位在专业领域卓有建树的大家,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为公众细腻解读作家和作品的艺术成就和精神内涵。   目前,“名家讲经典”系列文学讲座活动已举办五期。北京出版集团总经理、十月文学院院长曲仲出席当日活动。讲座由十月文学院副院长吕约主持。(作者:高凯) John Russell

  我是一个研究粉丝文化的学者,同人文学是我研究的重要范畴之一。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懂得什么叫作“同人文学”,所以我在跟别人解释这个词的时候会偷个小懒:“同人文学,就是用别人的故事梗概、人物和背景,重新构思创作自己的故事。写作者都是原作的粉丝。就像《金瓶梅》那样,或者《故事新编》。”对于中国文学史有基本了解的人一般在这样的解释之后就能迅速明白“同人”一词的含义,但若是把这样的偷懒解释当真,并凭空号称“《三国演义》就是《三国志》的同人,一不小心混成了名著”的话,就只能说是文学史的门外汉了。   就像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的那样,大量明清白话小说都不是署名作者以天才一己之力创作而成,而是通过长期民间口头传统和表演传统逐渐演化定型而来的。如果说《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的话,按照同样的逻辑,《水浒传》当然也可以说是《大宋宣和遗事》的同人,可是这种说法多少有些无节制扩大化的意思。民间文学里的集体创作自然是某个故事的不断演化,都有一个最初的版本,然而这和当代网络上的二次写作毕竟相去甚远。   民间集体创作到底算不算同人,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另一件事情:“同人”一词究竟该如何定义?这定义的难点,首先就在于“同人小说”所描述的一系列文本,其文本自身并没有太多共同点。它们的共同点在于这些文字都是基于另一些文字写成的,也就是说,定义这类文本的特点存在于文本之外,这就要求比较复杂多面的定义方式。美国学者Busse和Hellekson在她们的论文选本的序言中归纳道:同人小说(Fan Fiction)一般从宽泛到严密,有四个层次的定义。第一,所有的民间集体创作,都算同人,按照西方传统的惯例,可以上推到《荷马史诗》。第二,以现存文字的再创作为始,这可以算上中世纪的罗曼史。第三,在“作者”意识定型,资本主义版权意识开始出现的时候,例如对简·奥斯丁小说中的故事、人物和社会的再想象和再创作,就可以叫作同人。第四,如果同人小说以写作和分享的社群为标志,那么对亚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进行的读者重新创作就称得上是同人小说了。第五,也是英语学界如今对“同人小说”一词心照不宣的提法,指的是成规模体系的亚文化为形态,以西方媒体作品为核心的粉丝文化中出现的改写作品,也就是当代的粉丝圈中流通着的同人文学,如《哈利·波特》或者《神探夏洛克》的二次创作文字。   由于大多数英语学界中对“同人小说”的定义过于狭窄,而且植根于西方历史和文化语境中,因此,这种定义在中国的讨论中尚不足全部采信。在目前,对“同人文学”这个概念进行讨论并严格界定的论著并不多见,流行文化、亚文化对同人的讨论和正统精英文学对古代的经典小说的研究似乎井水不犯河水,两不相干。然而,我们完全可以看出,这两者并非毫不相关,甚至可以说某些层面上极度相似。西方如此,中国也一样。那么,“《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这个说法是否就是被压抑的历史事实呢?   在讨论这个说法的时候,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在于,英语中“fan fiction”这个词到1944年才出现,“同人文学”更是一个和原意已经出现相当偏差的词汇,那么我们把概念倒推到前现代,推到古代神话传说,是否合理呢?的确,很多新的概念和范畴出现之后,人们会将这些概念反向归纳,把历史上的一些文化现象纳入其中,有时候还反向创造出传承的传统出来。当下中国的粉丝社群同人写作传统的直接来源影响是日本漫画界的同人创作。然而中国文学史上的二次写作很常见,比如说白话小说的“续书”传统,《红楼梦》风靡的时候,曹雪芹的爱好者们创作了无数的续书,想象这个故事的结局,光是较出名的就有十多种。近现代文学史上二次创作也很常见,例如清末民初的“拟旧小说”,又称“翻新小说”,就是将古典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放到当下的政治文化环境中来。吴趼人的《新石头记》里,贾宝玉从《红楼梦》的世界中直接穿越清末社会,又深入乌托邦的“文明境界”,看到红楼中的甄宝玉建立的救中国的前途何在,欣喜不已。这就是典型的用古典小说的人物抒发自我的情怀了。五四时期的类似二次创作也很多见,自然也包括我上面提到的《故事新编》。无论是当时的高雅文学(以五四传统为代表)还是通俗文学(以各种类型写作为代表),都有戏仿其他文本的写作出现。然而这些写作虽然都可以广义上归于“二次写作”“重写”,但是它们从严格意义上并不是当代网络同人小说的先祖。   回到《三国志》的问题,中文粉丝圈中的“历史同人”算得上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范畴,例如在英语世界中就不存在这个同人亚类型,而是把所有历史或者当下真实存在的人物相关的同人写作都列入真人同人RPF中去,而中文的历史同人和真人同人一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类别。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粉丝同人写作中将历史文本和小说文本混淆的倾向。一方面中国古典小说传统和史传传统有分不开的渊源,另一方面,成型的大量文字所构建成的历史,很容易让人产生历史就是文本,和小说没有区别的感觉。然而,基于历史写就的小说是不是同人小说,这本质上还是同人的定义问题,不管它是不是以史传为最早的原型。   其实归根结底,如果“同人小说”只能依靠文本外的关系(不管是文与文之间的联系,还是文与人之间的联系)才能定义的话,严格的高雅与低俗之间的分野并无必要,但混淆历史渊源,将一个时间空间背景过于切实的概念不加区分地加诸古人身上,就有些胡闹了。我认为,同人文学一词不宜扩大到任何民间集体写作,虽然我们必须承认两者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也许是历史联系,也许是人类共同的某种创作欲望的联系)。当然,因为“同人”一词至今没有较好的定义界定,所以说“《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也并非完全不行,但是,这句话后面包含着一系列并未得到公认的假设和推论,乍一出口未免耸人听闻。我不反对别人耸人听闻,但前提是先把“同人”按照这种假设和推论定义妥当。(作者:郑熙青) sealnews02

《西游记》里的南瓜

September 19, 2016 0

《西游记》第十一回:十殿阎王同意放唐太宗还阳,太宗非常感激,说,我回阳世,无物可酬谢,唯答瓜果而已。十王喜曰:“我处颇有东瓜、西瓜,只少南瓜。”太宗说,我一回去即送来。于是,招募到刘全,让他“头顶一对南瓜,袖带黄钱,口噙药物”,到阴司给阎王送南瓜。阎王非常高兴,收下南瓜。憺漪子在回前批云:“一对南瓜,能值几文?”(黄周星点评本《西游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55页)嫌送的礼太便宜。张书绅说,太宗用两个南瓜,换了二十年阳寿——真是划算。所以,他就瞎猜说:广东有菠萝蜜,类似南瓜,其重有数十斤,结自树上,又甜又美;此卷南瓜大概就是。(张书绅评本《西游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41页)就是说,张书绅认为刘全进南瓜,太不可思议,应该是比较贵重的瓜果,于是就想到菠萝蜜——实际上他对菠萝蜜也所知不多。为什么让太宗给阴司进南瓜,确实是耐人寻味的事儿。   刘全是“头顶一对南瓜”,它只可能是两个南瓜摞在一起,南瓜是圆形的才好顶着。由此形状,我们知道这个品种的南瓜是美洲南瓜。就是万圣节经常被美国小孩用作道具,在上面挖几个洞当眼鼻口装鬼的那种圆瓜。(Webster’s New Explorer Desk Encyclopedia,说南瓜有两种,源于美洲,见该书,2003年版,第1148页)   我们大致考查一下南瓜从外夷进入天朝的历史。因为它不声不响,着处开花,很不起眼,所以历代植物学著作对它著录不多。1578年,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完成。该书第二十八卷菜部有南瓜,说南瓜种出南番,转入闽浙,今燕京等处都有种植。结瓜正圆,大如西瓜,皮上有棱如甜瓜。一本可结数十颗,瓜的颜色有绿、有黄、有红。经霜后收置暖处,可留至春天。南瓜子像冬瓜子。南瓜肉厚色黄,不能生吃。吃时要去皮、瓤,煮熟,味如山药。   李时珍还说:元代王祯《农书》中说到浙中一种阴瓜,宜阴地种之,秋熟,色黄如金,皮肤稍厚,可藏至春,食之如新。怀疑这阴瓜,就是南瓜。李时珍说的阴瓜见王祯《农书》之《百谷谱集》之三蓏属“甜瓜”条下,没说不能生吃,自是甜瓜变种,不是南瓜。成书于1273年的《农桑辑要》比《农书》时代稍早,有西瓜、冬瓜,无南瓜。成书于1330年的《饮膳正要》,也有冬瓜、西瓜,无南瓜。活了106岁的老寿星贾铭,本是元人,入明后尚在,著有《饮食须知》,其中则有“南瓜”条:“味甘,性温。多食发脚气、黄疸,同羊肉食,令人气壅,忌与猪肝、赤豆、荞麦面同食。”似乎也不是我们所说的南瓜。   可以说,对南瓜最早著录且有详细形态描绘、性能说明的是《本草纲目》。但此后的相关书籍,并未步武《本草纲目》。1621年刊印的王象晋的《群芳谱》“西瓜”条下,附有“北瓜”,形如西瓜而小,皮色白,甚薄。则是西瓜别种,并无南瓜。(伊钦恒《全芳谱诠释》,农业出版社,1985年,第125页)1639年刊行的《农政全书》,是在徐光启死后,由陈子龙整理而成,它也未著录南瓜。这是非常奇怪的现象。王象晋我们不去说他。徐光启是个关心农事、风气开通、地位崇高的人,应该注意到当时的学术风向,接触得到《本草纲目》,也应该关注到南瓜这种外来的物种在中国由南向北的蔓延推广,而且是肯定看过《西游记》的——在《辟释氏诸妄》一文中,他提到“孙行者毫毛变化”!(《徐光启诗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391页)遗憾的是,《农政全书》中南瓜的空缺,表明徐光启似乎对此视而不见。我们真不知道当他读到《西游记》中刘全送瓜的段落时,心中有何感想!   1708年成书的《广群芳谱》,是对《群芳谱》的增补。该书卷十七,加入南瓜,基本上是移录《本草纲目》。此后南瓜就成为植物学著作里的常客,并对其性能、功用不断加以充实。如1765年刊行的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第八卷:“《(本草)纲目》南瓜主治,只言其补中益气而已。至其子食之脱发,今人以为蔬,多食反壅气滞膈,昔人皆未知也。”又引人言:南瓜瓜蒂坚牢不可脱,昔人曾用以入保胎药中,大妙。《慈航活人书》言南瓜瓤治汤火伤。1848年刊印的吴其濬《植物名实考》卷六:《本草纲目》始以南瓜入菜部,如今处处种之,南瓜能发百病。北省志书列东西南北四瓜,东盖冬瓜之讹。北瓜有水、面两种,形色各异。“《曹县志》云:‘近多种此,宜禁之。’番物入中国多矣,有益于民则植之。”吴其濬看到的大概是康熙时的《曹县志》。地方官禁止种南瓜,可见南瓜17世纪在中国有些地方,尚是新异物种;一些人不识不知,不放心它,不信任它。那种忐忑的心理,类似于我们今天对转基因技术处理下的物种、产品。这种胆怯和保守,实是数见不鲜!甚至1936年版的《辞海》还说:南瓜,结实颇大,其形不一,普遍作扁圆形,有棱成数纵沟,其色或黄或红,供陈设用;普遍使用者为番南瓜。(《辞海》,中华书局影印版,第471页)就是说,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那种刘全所进的南瓜,多还是作为赏玩之物,像潘金莲说的花木瓜一样,空好看(《水浒传》第24回)!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在豫西南乡下外婆家,我们那里吃的南瓜都是青黑色、带花纹,长长而圆,一头弯曲,叫作bian瓜,正好印证《辞海》所言。   假如我们把刘全进瓜的时间定在《西游记》定本出现的时间——1595年,那时南瓜刚从美洲大陆,经过南洋,进入中国不久,只有《本草纲目》曾经著录。它是那么新异,以致阴间的阎王钦点此物叫阳世君王进奉。那也是可以理解的,并且显得意味深长,充满游戏精神。 sealnews02

  保卫国家领导人,是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中外亦然,古今亦然。   古代的“中南海保镖”是怎么挑选的,又是怎么执行安保任务的呢?   周朝的警卫人员重出身,主要考虑“政治上可靠”   保卫国家领导人的条例,在古代叫皇家禁卫制度。在上古夏商周三代时期,就有一套相对完备的制度。记录周代典章制度的《周礼》中,便出现了负责皇家禁卫的专业人员,安保设计相当周密。   负责周王安保工作的,叫“宫正”,“掌王宫之戒令纠禁,以时比宫中之官府、次舍之众寡,为之版以待。”大概意思是,宫正负责周王宫中禁令的制定和日常纠察、查禁,按时检查王宫中各官府及值宿守卫人员,并做好记录,整理成册,以备查验。   如果遇到突发事件,警卫人手不够,则会紧急征调各官府的官员子弟参与警卫,对进出人员盘查严格,禁止宫内外人员不按规定时间进出王宫。如果有需要,可随时对可疑人员进行检查,甚至搜身,即所谓“稽其功绪,纠其德行,几其出入”。   古代国家领导人居住与办公地,称为 “禁地”,故其警卫人员称为“禁卫”,警卫部队称为“禁军”。当时周王禁地内明暗岗哨多多,“周庐千列,设戟百重”,欲行刺很难得逞。   保卫周王分几班人马,依居、行、守三种警卫要求的不同,而选派出相应的警卫人员。其中负责王宫内日常值守的人马最重要,要经过严格“政审”,必须是贵族子弟出身。宫内值守负责人叫“宗伯”,算是周王心腹中的心腹,地位很高。   周王的警卫人员重出身,主要考虑贵族子弟“政治上可靠”,还有当人质的意思,可避免诸侯、大臣在外叛乱。这套“政治上可靠”,讲究家庭出身的政审制度,为历代统治者借鉴,非亲信、心腹是当不了“警卫队长”的。   秦朝建立的一套武装保卫国家领导人制度,成为后代范本   进入封建社会后,保卫国家领导的警卫人员数量大大增加,素质也得到极大提升,形成了完整的警卫体系,出现了独立的武装警卫部队。   秦朝建立的一套武装保卫国家领导人制度,成为后代范本:从内到外有三个警卫层次,有“卫尉”、“郎中令”、“中尉”分别统领的三套人马,执行不同的安保任务,警卫力量分工明确。   遗憾的是,虽然秦朝保卫国家领导人有“三保险”,却是出纰漏最多的朝代之一。   比如,秦二世胡亥便是让自己的“警卫队长”、郎中令赵高杀死的。   可能是吸取了秦二世被禁军杀死的严重教训,汉朝在保卫国家领导人的制度设计上更讲究,分工更明确。西汉有两支武装保卫力量,即“南军”和“北军”。   南军是核心警卫,负责西汉皇宫——未央宫的警卫工作,相当于“中南海警卫团”;北军是负责整个长安城防卫工作的,相当于京城卫戍部队。接着,刘彻又改造了北军,增建7支禁军,总共8校尉,分别驻扎在都城郊区,互不统属,直接由皇帝指挥。   后来,刘彻还成立了“绣衣直指挥使”,也由皇帝直接指挥。绣衣直指挥使可随时到街头侦察缉捕不法之徒,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特务恐怖组织,后来的明朝锦衣卫也或受此影响。   如果皇帝控制不了禁军,麻烦便大了。如东汉末期,皇帝根本指挥不动禁军,曹操成了禁军的实际统帅。最精锐的“虎豹骑”是禁军中的亲军,名义上是保卫献帝刘协,实则是奉曹操之命看守这位皇帝。   宋朝警卫部队规模最庞大,创建“三衙禁军”安保体系   宋朝禁军规模之庞大、体系之复杂,都是以往所没有的。   开国皇帝赵匡胤,曾任后周禁军将领,又是通过兵变坐上皇帝宝座的,深知警卫部队的重要。所以,他格外重视禁军的组建,营建禁卫精兵的同时,又收编地方军,扩充中央禁军,构筑出了史上最庞大的国家警卫部队。   宋太祖开宝年间,全国军人37.8万人,其中禁军便有19.4万人。后来每位皇帝都重视禁军的建设,宋太宗至道年间全国军人66.6万,其中禁军35.8万。到宋仁宗庆历年间,全国禁军达到了82.6万。   值得注意的是,宋朝禁军不只保卫皇帝,还保卫国家疆土,为国出征。有的驻屯地方,但大部分护卫京城,驻扎于汴京城外。禁军很讲究训练,《水浒传》中的林冲便是汴京八十万禁军教头,其枪棒功夫尤其出色。   “京军”中担任皇帝警卫任务的“精兵”,要求日日练武,骑兵每天五练,步兵每天四练。…

  在给单位取名字这方面,古人确实简洁。举例言之,明清两朝的礼部是一个既负责文化工作又负责教育工作,同时还兼管祭祀和接待外宾的中央机关,古人只用“礼部”这俩字儿就全给概括了。   宋朝长官衔比比皆是   不过古人也有不简洁的时候,像宋朝时代,各级干部的官衔就非常啰嗦。比如说咱们最熟悉的大清官包拯,也就是戏曲里俗称“黑脸包公”的那位,他去世时的官衔是“枢密副使朝散大夫给事中上轻车都尉东海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八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赐紫金鱼袋赠礼部尚书”,总共四十五个字。   在宋朝,尤其在北宋前期,类似包拯这样长的官衔绝对不是个案。咱们小时候语文课本里那位砸破水缸救小朋友的司马光先生,晚年捧着辛苦编成的历史巨著《资治通鉴》向宋英宗献书的时候,用这样一长串官衔来自报家门:“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太中大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上柱国河内郡开国公食邑二千六百户食实封一千户赐紫金鱼袋臣司马光”。去掉“臣司马光”这四个字,前面的官衔仍然多达五十二个字,比包拯的官衔还长。   假如现在的记者能够穿越时空,去宋朝采访包拯和司马光这两位大佬,问他们能不能把官衔变短一些,估计他们会说不能减短,因为减掉任何一个字都无法准确完整地表达他们的身份地位和职能范围。   包拯、司马光的官衔无一字多余   先说包拯的官衔“枢密副使朝散大夫给事中上轻车都尉东海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八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赐紫金鱼袋赠礼部尚书”,这一长串官衔其实没有一个字是多余的。开头的“枢密副使”表明了包拯的工作岗位,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副部长;“朝散大夫”表明了包拯的品级,北宋前期公务员共分二十九个等级,朝散大夫属于第十三个等级;“给事中”表明了包拯的工资等级,北宋前期公务员工资共分二十个等级,给事中属于第十二个等级,这一级别的干部每月能领四万五千文铜钱;“上轻车都尉”表明了包拯的功劳等级,北宋公务员共有十二个功劳等级,上轻车都尉属于第八等;“东海郡开国侯”则表明了包拯的爵位等级,北宋前期高级干部的爵位共有十二等,东海郡开国侯属于第九等;“食邑一千八百户”表明包拯拥有一种名誉上的特权,意思是朝廷拨给他一千八百户农民供他使唤(实际上他连一户也不能使唤);“食实封四百户”表明了包拯实际上所能得到的福利,表示他每月可以拿到一笔补贴,这笔补贴相当于四百户农民所缴的税收(每户一般都按二十五文计算,包拯食实封四百户,每月大概能领到一万文补贴);“赐紫金鱼袋”表明了包拯的服装等级,说明他上朝的时候腰侧可以挂一只绣着金鱼的紫色小包——这是三品以上官员才能享受到的特殊待遇;最后那个官衔“赠礼部尚书”是包拯去世时皇帝追封的,表明皇帝很怀念他,活着时没让他做到礼部尚书,去世以后也得让他做一回。   再说司马光的官衔“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太中大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上柱国河内郡开国公食邑二千六百户食实封一千户赐紫金鱼袋”。“端明殿学士”是职名,相当于皇帝的高级顾问;“翰林侍读学士”也是皇帝的高级顾问,如果前面加有“知制诰”三个字(王安石的官衔里曾经加过这三个字),表示必须待在皇帝身边,负责出谋划策和起草圣旨,如果不加“知制诰”,就说明正在休假或者已经退休;“太中大夫”是表明品级的官衔,说明司马光在级别上要比身为“朝散大夫”的包拯高出两级;“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属于“祠禄官”,它是朝廷拿来养闲官的一种虚衔,不用去上班,但是却有工资可拿,比如司马光“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并不去嵩山脚下的国立道观崇福宫坐镇,只是在家写写文章,编编史书,每月去财政上领一笔钱就行了;“上柱国”是最高一等的功劳头衔,表明司马光功劳极大;“河内郡开国公”是第六等爵位,表明司马光属于公爵;最后几个官衔跟包拯差不多,“食邑二千六百户”属于名誉上的特权,“食实封一千户”表明实际上的福利(可以算出司马光每月能领补贴两万五千文,是包拯补贴的两倍多),“赐紫金鱼袋”表明服装等级。   长官衔有利有弊   现在咱们可以看出来,宋朝官员的官衔虽然特别长、特别复杂,不过反映出来的信息也特别丰富,不管哪个官员上朝面圣,不管皇帝对他多么陌生,只要他报出所有的官衔,皇帝立马就能搞明白这家伙有着什么样的品级、什么样的荣誉、什么样的功劳、什么样的爵位以及目前在哪里上班、负责什么工作、每月能领多少钱的工资和能拿多少钱的补贴。简单一句话:长有长的好处。   换个角度看,长也有长的坏处。首先是容易让不懂宋朝官场规矩的现代人一头雾水,甚至在阅读史书的时候犯下低级错误。比如我有个朋友研究苏东坡,一翻《宋史》,发现苏东坡的第一个官职是“大理评事”,就认为东坡先生在最高法院当过法官。要是放在唐朝,他的理解绝对是正确的,因为“大理评事”就是“大理寺评事”的简称,“大理寺”就是最高的审判机关,“大理评事”当然相当于现在最高法院的法官了。可是苏东坡是在宋朝当官,他那个时代的“大理评事”根本就不在大理寺上班,只是一个用来给刚入仕途的低级文官定资历、发工资的职称罢了。其实苏东坡刚当官时的官衔全称是“将仕郎守大理寺评事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厅公事”,其中“将仕郎”是用来定品级的,“守大理寺评事”是用来定工资的,只有“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厅公事”才是他真正的工作岗位,相当于凤翔知府(北宋前期没有“知府”这种官衔,正确叫法是“权知凤翔府”)的助理。由此可见,如果搞不清宋朝的官衔,一不小心就能把一个地方官当成京官,把一个市长助理当成高级法官。   其次,那么长的官衔,甭说咱们现在人,就是宋朝人念起来,也得费老鼻子劲。为了不费劲,宋朝人也喜欢称呼简称。比如包拯头衔那么长,人们只好叫他“包枢密”、“包龙图”(包拯做过龙图阁直学士)、“包孝肃”(孝肃是他去世后朝廷给他拟定的谥号)。再比如苏东坡在陕西凤翔当市长助理的时候,人们直接叫他“苏判官”。   问题是简称起来也容易搞混。最典型的例子是《水浒传》里那个花和尚鲁智深,出家之前人们叫他“鲁提辖”。其实“提辖”只是掌管的意思,宋朝有很多官衔前面都带着“提辖”两个字:有掌管国库的京官“提辖左藏库”、“提辖封椿下库”,也有掌管公共采购的“提辖杂买务”这些官衔简称起来都是“提辖”。而鲁智深出家前只是甘肃渭州的一个低级武官,他的官衔全称应该是“提辖渭州兵甲盗贼公事”。   你瞧,就这么一简称,很多宝贵的信息都给丢失了。(作者:李开周) sealnews02

  几次去杭州,都不凑巧,未能造访六和塔。去秋,在浙江大学参加培训之暇,一个周末的午后,信步登上了心仪已久的六和塔。   杭州有三座名塔,曰六和塔、雷峰塔、保俶塔。鲁迅曾有名文─《论雷峰塔的倒掉》,真正的雷峰塔仅存遗址,现在的雷峰塔是建于二○○一年的伪文物,倒是六和塔、保俶塔还残存历史的风霜。   国庆节后登临六和塔,虽然错过了观赏钱塘大潮的最佳时机,毕竟少了一分“黄金周”的喧嚣与拥挤,相反,却多了一分平常日的闲散与从容。六和塔位于钱塘江北岸,月轮山南麓,北去西子湖不远。通过“六和听涛”的入口,沿阶而上,拐过弯去,一座千年古塔兀立于山水之间,伟岸挺拔,雄峙干云,雍容大度,气魄非凡。   六和塔高五十九点八九米,外看十三层,塔内只有七层。《西游记》里常说的“七级浮屠”,指的就是七层宝塔。从塔内拾级而上,凭栏远眺,滔滔东去的钱塘江与横跨南北的钱塘江大桥,构成了一座保障杭州高速发展的十字架或立交桥。宋代诗人董嗣杲置身塔顶,仰观俯察,面对无垠时空,曾发出历史的浩叹:“阑槛倚云汉,身疑出上方。乾坤一指顾,吴越两消亡。海接空江白,山分落日黄。伍胥遗恨在,秋草隔沙长。”(《登六和塔》)另一位宋人何宋英,集中强调古塔的山水地理与吴越人文,他如同历史深处走来的歌者:“吴国山迎越国山,江流吴越两山间。两山相对各无语,江自奔波山自间。风帆烟棹知多少,东去西来何日了。江潮淘尽古今人,只有青山长不老。”(《六和塔》)一群中老年组成的外国旅游团兴致勃勃登上了六和塔。螺旋阶梯,攀缘登顶,是要体力的。面对浩茫的钱塘江、蓊郁的月轮山,大自然是无须翻译的,但要理解这千年古塔的东方神韵,是否如同国人游览巴黎圣母院与凡尔赛王宫?六和塔景区,人文荟萃,胜景如云,不仅可以远眺浩荡江水,如虹长桥,片片风帆,苍翠青山,还可以聆听阵阵天风,声声塔铃,辚辚市声。即便来自客乡异域,一样不虚此行。   六和塔建于公元九七○年,当时杭州为吴越国西府,塔基原址系吴越王钱弘俶(后称钱俶)的南果园。钱弘俶舍园建塔原为镇压江潮。原塔于北宋宣和三年(一一二一年)毁于兵火,保存下来的砖筑塔身是南宋绍兴二十三年(一一五三年)重建的。通常认为,六和塔的名称取义佛教“六和敬”(即“戒和同修,见和同解,身和同住,利和同均,口和无争,意和同悦”)。又有一说,六和塔又名六合塔,取“天地四方”(东西南北天地)之意。   游览文物古迹,导游总会编出一堆离奇的故事与传说。六和塔也有一个“六和镇江”的典故。古时钱塘江里有一条性情暴躁的龙王,经常兴风作浪,淹没农田,或打翻渔船,人民怨声载道。渔民的儿子六和挺身而出,发誓效仿精卫填海,用石头填满钱塘江,不让龙王危害人间。六和扔了七七四十九天石头,终于降伏了龙王。后人为纪念六和,在月轮山上修建了这座宝塔,并以六和的名字命名。不知杨子荣的土匪黑话“宝塔镇河妖”,是否来源于此。   六和塔的传说,并非都是导游的虚构,有些传说在这里已经物化。塔身北侧,有三尊石雕,其一是“钱王射潮”。传说吴越王钱鏐治理杭州,江边海塘边修边塌,钱王认定系江中潮神作怪,决定镇伏潮神。八月十八日是潮神生日,钱王在江边部署万名弓箭手,潮水高涨之际,一声令下,万箭齐发,射死了潮神,修好了海塘。为纪念此一壮举,人们把塘称做“钱塘”,江也成了“钱塘江”。   笔者近期撰写“水浒随笔”,也是此次六和塔一游的动力之一。因为六和塔另外两则典故,都来自《水浒传》。一是“智深圆寂”,说的是花和尚鲁智深随宋江南征方腊,驻扎在六和塔。一天夜里,忽听战鼓雷响,鲁智深提起禅杖迅速冲出禅房。和尚告诉他,这声音不是战鼓响,而是钱塘潮信,鲁智深恍然大悟,记起师父智真长老赠送他的偈语:“听潮而圆,见信而寂。”于是焚香沐浴,坐在法堂禅椅上。等到宋江来到,他已闭目圆寂了。   再是“武松出家”。鲁智深圆寂之后,宋江等人看望失去一臂的武松,要其随军回京接受朝廷封赏,武松对宋江说:“小弟今已残疾,不愿赴京朝觐。尽将身边金银赏赐,都纳此六和寺中,陪堂公用,已作清闲道人,十分好了。”宋江再三劝说,武松都不动摇,宋江只得“任从你心”了。武松自此在开化寺出家,后至八十善终。不过,史称六和塔在宣和三年(一说宣和五年)因遭兵燹已被焚毁,直到南宋才得以重建。而宋江等人南征方腊结束于宣和五年九月,鲁智深、武松与六和塔的因缘从何说起?   传说只是传说,六和塔的确受过皇帝的青睐。清高宗弘历曾经六巡此塔。乾隆十六年(一七五一),弘历首次登临六和塔,雅兴大发,竟然为每层题写匾额,曰“初地坚固”、“二谛俱融”、“三明净域”、“四天宝纲”、“五云扶盖”、“六鳌负戴”、“七宝庄严”。其实,在六和塔景区,乾隆皇帝的遗址相当丰富,不仅有他题写的“净宇江天”牌坊(原件已毁,现为刘海粟所题),塔身西侧的“乾隆诗碑”至今留存,北侧的“六和碑亭”里还矗立“乾隆御碑”,镌刻乾隆御笔《开化寺六和塔记》。   在现代史上,六和塔下还举行过一次旷世新锐的集体婚礼。一九三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三对走红影坛的上海明星:赵丹与叶露茜,唐纳与蓝苹,顾而已与杜小娟,在六和塔下举行集体婚礼,取“六”位新人、百年好“合”之义。介绍人是郑君里、李清,证婚人是沈钧儒。沈先生当场赋诗为贺:“塔影潮声共证盟,英雄儿女此时情。愿书词组为君祝,山样同坚海样深。”然而,三对夫妇后来都告婚变,时人戏称“六和塔下六不和”。当年在古塔之下参加婚礼的当事人,在时代洪流中经历了异样的人生。   古塔无语,物是人非。只有青山依旧,江水长流。(作者:安立志) sealnews02

梁山的众好汉都以不近女色为荣,留下过剩的精力,喝酒吃肉,打人杀人。像戴宗向罗真人说起李逵的好处时,就提到一条,说李逵“并无淫欲邪心”而大加赞扬。李逵对女性有一种强烈的排斥感,李逵见宋江到东京和李师师吃酒,就好生气愤,大闹了一场。   梁山泊上的众好汉,如果也像现在一样建立人事档案的话,在婚姻状况一栏中填未婚的为数不少。不少好汉奉行独身主义,像鲁智深、武松、李逵、晁盖、公孙胜、吴用等人。   不单是梁山上,书中其他好汉也是如此。像开卷时提到的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也只有一个六旬以上的老母而并无妻子。王进按说年岁也已不小,而且身为八十万禁军教头,地位不低,收入也高,从书中描写看王进也是相貌堂堂,做事也稳重有礼,绝不至于娶不上媳妇。再如晁盖,宋江都称他哥哥,又可以认刘唐当外甥,肯定少说也有三十六七岁的样子,又是东溪村的村长,家境也颇富有,竟也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都说古时候注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习俗,但《水浒传》中并未见到这句话对好汉们的影响。   据说古时候人常早婚早育,十五六岁就结婚生子。但《水浒传》中好多人物并不是这样:像书中提到林冲时,已是三十四五的年纪,林冲后来在休书上提到:“自蒙泰山错受,将令爱嫁事小人,已经三载……”也就说,林冲三十二岁左右才和林娘子结婚,在现在来看也可以称为晚婚了。又像玉麒麟卢俊义,是北京大名府有名的财主,长相也是气宇轩昂。但书中说卢俊义年方三十二岁,贾氏嫁给他五载,也就是卢俊义二十七岁时方才成婚。虽然比林冲早了些,但也超过了我国现行婚姻法的法定年龄许多,也属于晚婚。如果说以上两人是练武之人,为了练武而这样,那潘金莲总不是练武之人吧?也到了二十二岁才配给武大。家里的使女丫头,留到这样大才婚配,也有点儿奇怪的。   我觉得,这是古时候禁欲思想的集中体现。古代影响我国最深的儒道释三教,都有禁欲思想的成分。而且所禁的首要的就是“淫欲”,所谓“万恶淫为首”。古人,尤其是练武之人,更对终身不娶的童子之身有一种近乎迷信的崇拜。就算是在新派金庸武侠小说中,也说张三丰一生未曾婚娶,这纯阳无极功就练得炉火纯青。乔峰不去正眼瞧一下马夫人,也算是英雄特色之一。《水浒传》中常流露出对“处男”的敬慕之情,比如书中用“相貌堂堂强壮士,未侵女色少年郎”来形容这些处男。旧体书包括《水浒传》中常引用这样一首据说是吕洞宾写的诗句:“二八佳人体如酥,腰间仗剑斩凡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催君骨髓枯。”就是这个意思。古人,尤其是练武修道之人,以不近女色为第一要旨,所以在书中常形容一些反面人物,如蒋门神等,一说就是:“近因酒色所迷,淘虚了身子。”又如武松在蜈蚣岭杀王道人,当时武松并不知道王道人所搂的妇人是抢来的,只是因为王道人是出家人却搂着个妇人,单凭这一点就认定王道人是个奸徒,就动了杀心。   这“万恶淫为首”不但江湖上这样认为,好像连佛门也是这样。鲁智深在五台山喝酒吃肉,大闹禅堂,后来又杀人放火,但智真长老却说他有佛性,比其他不喝酒吃肉的众僧都有前途,可以成正果。这绝不是因为赵员外送了礼的缘故,而是智真长老见智深虽然吃些酒肉,杀 / 江湖夜雨品水浒江湖夜雨品水浒 / 人打人,却并无“淫欲”之念,仅此一点,就可以“一俊遮百丑”。像潘巧云的奸夫和尚裴如海也是犯戒,但犯的是“淫戒”,虽然以现在的观念来看,对社会的危害性不高,但在当时却成了人人痛恨的贼秃。像写王庆时,王庆的经历其实和武松、林冲等很相似,如中途和人比棒得胜、受冤后杀死管牢狱的牢头,等等。唯一不同的就是王庆有段风流韵事,曾经勾搭了童贯的义女娇秀。那回书叫做“王庆因奸吃官司”,王庆和童娇秀本是你情我愿,但在施耐庵眼中,因奸吃官司,比杀人吃官司丢脸多了,这是作为王庆的一桩丑事来描写的。其实淫比杀更可恶的这种思想一直到近代在中国还是颇有市场的,比如解放前,美军大兵打死了中国的一名黄包车车夫,虽然说是人命关天,却远不如后来美军一名士兵强奸北大女学生沈崇的事件更激起国人的愤怒。   所以正是有这种风气,梁山的众好汉都以不近女色为荣,留下过剩的精力,喝酒吃肉,打人杀人。像戴宗向罗真人说起李逵的好处时,就提到一条,说李逵“并无淫欲邪心”而大加赞扬。李逵对女性有一种强烈的排斥感,李逵见宋江到东京和李师师吃酒,就好生气愤,大闹了一场。后来认为宋江抢了人家女儿,勃然大怒。一贯信服“宋哥哥”的他居然抡了大斧要砍宋江,且看李逵所说:   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来是酒色之徒。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你不要赖,早早把女儿送还老刘,倒有个商量。你若不把女儿还他时,我早做早杀了你,晚做晚杀了你。   李逵心中,贪了色欲就绝不是好汉了,所以宋江在心中的形象轰然倒塌。李逵对此也是身体力行,在《水浒全传》第九十三回“李逵梦闹天池”中,李逵梦见:   老儿扶李逵上面坐了,满满地筛一碗酒,双手捧过来道:“蒙将军救了女儿,满饮此盏。”……只见先前啼哭的老婆子,领了一个年少女子,上前叉手,双双地道了个万福。婆子便道:“……如不弃丑陋,情愿把小女配与将军。”李逵听了这句话,跳将起来道:“这样腌歪货!却才可是我要谋你的女儿,杀了这几个撮鸟?快夹了鸟嘴,不要放那鸟屁!”只一脚,把桌子踢翻,跑出门来。   李逵对于人家一番好意却像是受了侮辱一般。这件事虽说是在梦里,但也充分说明了李逵嫉女如仇的性格。   其实不单单梁山好汉,旧时好多所谓的“高人”都是独身的。中外皆然。像古代日本围棋中的有些高手,西方科学史上的好多人如牛顿、康德、卡文迪什、诺贝尔等都是终身未娶,不知道这些高人是太专注于自己的事业,还是像修道者一样以不近女色自律。   当然这个思想在古时候就有人不信,清代著名的才子李渔在他那篇有名的情色小说《玉蒲团》中就驳斥了这种禁欲思想。   单说人生在世朝朝劳苦事事愁烦,没有一毫受用处,还亏那太古之世开天辟地的圣人制一件男女交媾之情,与人息息劳苦解解愁烦,不至十分憔悴。照拘儒说来,妇人腰下物乃“生我之门,死我之户”。据达者看来,人生在世若没有这件东西,只怕头发还早白几年,寿还略少几岁。不信单看世间的和尚,有几人四五十岁头发不白的?有几人七八十岁肉身不倒的?或者说和尚虽然出家一般也有去路,或偷妇人或狎徒弟,也与俗人一般不能保元固本,所以没寿。这等,请看京里的太监,不但不偷妇人、不狎徒弟,连那偷妇人、狎徒弟的器械都没有了,论理就该少嫩一生,活活几百岁才是。为何面上的皱纹比别人多些?头上的白发比别人早些?名为公公实像婆婆。京师之内,只有挂长寿匾额的平人,没有起百岁牌坊的内相。   现代人恐怕赞成李渔的多,赞成施耐庵思想的越来越少。所以对于《水浒传》中的禁欲主义,现在的人是越来越难以理解了。(本文摘自《江湖夜雨品水浒》,石继航 著,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sealnews02

  无论将《金瓶梅》搬上舞台引发多少争议,有一点确定无疑:“金瓶梅”三个字在数百年间总能勾起人们的兴趣。这本明代“奇书”,一面因其艺术价值备受推崇,一面屡屡遭禁,至今,人们都无法完全开放地去谈论它。   其中潘金莲是一个最为人所熟知的人物形象。三百多年来,她就像一条打不死的美女蛇,她的身影摇曳在不同时代的观众眼前,屡遭打压,又屡次复活。几乎关于她的每一个话题,都带有争议性。   11月17日,取材于古典文学名著《金瓶梅》的新编广东汉剧《金莲》在黄花岗剧院上演。据悉,在即将举办的“梅花迎新”戏剧盛会上,《金莲》将再次与广大观众见面。   与此遥相呼应的是,不久前,芭蕾舞剧《金瓶梅》,作为一次实验性的艺术探索,也同样引人注目。在香港的演出大获成功,在上海则被搁浅;一叫好,一搁浅,都各有其原因。   “追求自由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也是《金瓶梅》的价值所在,”在汉剧《金莲》导演王向明看来,《金瓶梅》的思想价值直接来源于其产生的时代背景,“市民社会发展到前所未有的新阶段。高度发达的世俗化生活呼吁着人性与欲望的解放。”   “暗度陈仓是中国文艺创作的一大特点”,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教授董上德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把“美女蛇打不死”的现象成因归结为“作注”的传统,“借助家喻户晓的故事和人物,表达自己的观点”,潘金莲在每一个时代都会被重新诠释,并向舞台之下“提出当时社会伦理关系的新命题”。 潘金莲,“人性”还是“性”的化身?   即使没读过这部小说的大多数中国人也知道,《金瓶梅》通过大量对性的赤裸裸描写来刻画人物,虽然在中国文学史上拥有特殊地位,却在历代被称为“奇书”的同时,被列为“禁书”。   自明代成书以来,这部作品不仅从未间断被私下传阅、手抄,对它的改编和再创作也一直没有停息过。从清代传统戏曲《打饼调叔》、《挑帘裁衣》、《灵堂杀嫂》到上世纪90年代的香港三级片,潘金莲都是其中的主角,俨然艳色情欲题材的代言人。   《金莲》剧本的作者、国家一级编剧隆学义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人物性格的复杂性、故事的戏剧性是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她“本身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既有黑暗的一面,也有人性的一面”。   潘金莲“黑暗的一面”已成为数百年来的文化负面符号。施耐庵在《水浒传》奠定了潘金莲的形象基础,经过明代兰陵笑笑生在《金瓶梅》中的丰富与渲染,潘金莲在道德人伦上一直背负着毒妇、荡妇之名。今年8月,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副教授张海峡以“潘金莲”评价留学法国的中国女学生,就曾引发极大争议。   然而,在刚落下帷幕的广东省艺术节上,广东汉剧《金莲》则体现出另一种解读视角。从民国初年的“文明戏”、新文学运动影响下的粤剧、京剧到上世纪80年代戏剧界的“潘金莲风潮”,戏剧舞台上的潘金莲,更多地被文艺界从“人性的一面”出发,视为“女性解放”的代表和先驱。   “表现的是人性,而不是性。”2011年9月上演的芭蕾舞剧《金瓶梅》导演王媛媛这样认为。   20年代,欧阳予倩颠覆《金瓶梅》   戏剧大师欧阳予倩是《金瓶梅》戏剧史上第一个异数。“今天依然承接着欧阳予倩的思路。”董上德指出。   在欧阳予倩之前,传统戏曲一直有把潘金莲搬上舞台的实践,如《打饼调叔》、《挑帘裁衣》、《灵堂杀嫂》等等,现存篇幅较短的弹词、子弟书和俗曲超过二十多部,但它们无一不是站在传统的男性立场上,对潘金莲进行丑化和谴责。   而被时人誉为“北梅(梅兰芳)南欧”的欧阳予倩却要为潘金莲“翻案”。据著名报人、小说家包天笑回忆,欧阳予倩同情潘金莲,为此,还与包辩论一场,称“她嫁了像武大这样一个人,而忽遇到英俊的武松,当然要移情别恋,大有可原之处”。有学者考证,欧阳予倩早期的《潘金莲》,出现在1913年到1915年间,早于影响巨大的新文学运动,形式既有话剧,也有京戏。   1927年,京剧《潘金莲》公演,被认为是划时代的作品,左翼人士评论称,其“替残酷深重的封建压迫下的女性吐了第一口冤气”。   事实上,《潘金莲》还不止一次被演出过。当时戏院老板为了招徕观众,常常更换戏名,多次演出。新编《潘金莲》更被改为其他剧种。粤剧风行上海的20年代,上海永安公司就曾排演过《潘金莲》。   民国初年,古老中国在半推半就间继续迈出近代化的步伐,从社会伦常到戏剧,都面临革新。20年代,易卜生的《玩偶之家》在中国如火如荼地上演。主人公娜拉对婚恋自由的向往和追求,极大地鼓动了公众。   早年留学日本、参演过《黑奴吁天录》等充满现代精神话剧的欧阳予倩,回国后开始为女性命运写剧。“五四”后,欧阳予倩在早期演出基础上进行改编,对《金瓶梅》进行系统性颠覆。   欧阳予倩借潘金莲之口,向男权社会发难:“本来,一个男人要磨折一个女人,许多男人都来帮忙;乖乖儿让男人磨折死的,才都是贞洁烈女。受磨折不死的,就是淫妇,不愿意受男人磨折的女人就是罪人。”   在欧阳予倩的舞台上,潘金莲充满强烈的现代“自我”意识,大胆地说出女性对情感的追求:“他不爱我,我爱他,那只能由得我。”这番台词,即便放到今天的电视剧里,也不过时。   60年代,总理叫停《潘金莲》   欧阳予倩没有想到,正是这部“反封建”的作品令他的晚年惶惶不安。…

小说《水浒传》是通过一连串惊心动魄的故事和充满传奇色彩的情节来塑造人物和反映思想的。“智取生辰纲”是小说特别引人入胜的一段,但被以“劫富济贫”名义劫获的生辰纲到哪儿去了?到底是济了贫还是被几位好汉私分了。   白日鼠家挖出一包金银   智取生辰纲的故事确实精彩,新中国成立后一直作为中学语文教材。生辰纲价值十万贯。十万贯究竟是多少钱?把一千个制钱用麻绳穿起来就是一贯,也叫一吊。从《红楼梦》中相关对话中,我们可以得知一两银子约相当于两贯,清代乾隆年间五六百两银子就可以买一所大宅院,可见十万贯是个惊人的数字。   晁盖等人“劫富”之后有没有“济贫”呢?没有,他们自己瓜分了。证据之一,官府在白日鼠白胜家地下挖出了一包金银,破了案,晁盖等人被迫上了梁山。林冲火并王伦后晁盖当了寨主,“便教取出打劫得的生辰纲金珠宝贝,并自家庄上过活的金银财帛,就当厅赏赐众小头目。”赏多少呢?我们可以从20回写到不久后他们的一次抢劫过路客商财宝的分配上发现一些规律。我算了一下,每位头领所得是小头目和喽啰平均数的70倍!所以从这次分配来看智取生辰纲所得十万贯财物,至少有八万贯被他们几个头领分了,一夜暴富。那么晁盖等人打家劫舍“劫富”而不“济贫”是个别现象还是带有普遍性呢?我们来看看别的例子,有些其他山头头领对于打劫来的财物攫取的比例比晁盖他们更高。第5回打虎将李忠和小霸王周通下山抢劫,杀死七八个客商,抢了两辆车子的财物。按照周通的建议将劫掠所得分成三份,周通和李忠各一份,即各得33.3%,五七百个喽啰共分一份即33.3%。他俩每人所得是每个小喽啰的500至700倍!在《水浒传》成书过程中的宋、元、明代商品经济在不断发展,小说多次写到抢劫、杀害过路客商,这种行为很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利于社会进步。   14回刘唐说:“不义之财,取而何碍?天理知之,也不为罪!”15回吴用对三阮说:“取此一套不义之财,大家图个一世快活。”所谓“劫富济贫”是一种财产再分配行为,然而“劫富”的结果并没有“济贫”,而是被极少数人侵吞了,因此实际上这种财产再分配并没有实现财产性质的改变,不义之财并没有改变为正义之财。极少数头领将不义之财据为己有,腐败变质,是许多农民运动失败的根本原因之一。   仇富心理仍有市场   长期以来许多人将“打家劫舍”看做是一种好汉行为,没有认识到它的错误与危害性,和我们民族文化心理中认为“为富不仁”和绝对平均主义思想有关。孔子说:“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孟子引用阳虎的话说:“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这些思想影响很大。我们理解这些话时是不能离开当时的语言环境的。   孔子说那些话时,是在批评鲁国的季氏贪得无厌,并不是提倡绝对平均主义,但这个思想后来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小农意识。实际上从来没有人真正做到过,因为世界上不可能实现绝对的平均。孟子的话也是着眼于在位的君主不要不顾老百姓的利益,要关心“民事”。如果贪得无厌地求富,就会“不仁”,而不是认为富者就一定“不仁”。但后来这个思想被绝对化了,似乎“富”与“不仁”具有必然联系,要富就不能仁。这种所谓“为富不仁”的错误观念,因而导致的仇富心理很有市场。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董事长尹明善曾针对一段时期连续出现杀害私企老板的事件说:“须改变传统‘仇富’思维。必须承认,民间有仇富情绪,传统民间文学描写的都是劫富济贫民心大快。”他认为,要化解这一传统思维,必须修改教科书,均贫均富都不好,应提倡共同富裕。这个意见有道理。中国人“中庸”了几千年,但是二十世纪老走极端,这个现象很值得研究。中庸、诡辩、辩证法,其实只有一步之差,所谓“真理再前进一步就是谬误”。   为什么由农民组成的红军、八路军、新四军就能战胜敌人?这是因为这支军队用先进思想武装起来,用先进文化加以改造过了。毛泽东的照片中最使我难忘的是在延安窑洞外,毛泽东当时穿的裤子上有个大补丁!它使我明白,最高层领导能够与最基层的士兵同甘共苦,因此大家都会为了一个崇高目标去奋斗,去牺牲。所以连当时美国军事代表团到延安参观了以后都说,将来国共斗争的胜利者一定是共产党。(作者:周思源) sealnews02

  在封建宗法制一夫一妻多妾制的范畴内幻想“一对一”情爱,是潘金莲的大悲剧。   旅游开发八仙过海,好几处自称《水浒传》《金瓶梅》发生地的地方,推出号称水浒、金瓶套餐曰“武大郎炊饼+潘金莲咸菜”。其制作方法:在发好的面团中揉入油、盐、花椒面儿,表面涂芝麻,放入挂炉烤制成外酥里软的“武大郎炊饼”;锅中放油,油热后放八角、花椒、葱丝、姜丝、辣椒丝,炒一会儿,待香味逸出后,将切成丝的咸菜放入翻炒,熟时放入香菜段,“潘金莲咸菜”就新鲜出炉了。两种咸渍渍、香喷喷的食物相配,再辅以绿豆小米粥,就成了“山东风味名吃”或“水浒、金瓶梅名吃”了。   其实不管《水浒传》还是《金瓶梅》,都不曾写过这样的风味小吃。所谓“武大郎炊饼+潘金莲咸菜”,不过是齐鲁老百姓的寻常早餐“吊炉烧饼+咸菜稀粥”。在《金瓶梅》里,武大郎炊饼不是烤制的,潘金莲做家庭主妇的专长也不是炒咸菜,而是蒸肉馅角儿。小小肉馅角儿还标志着水浒淫妇向金瓶梅弃妇的哲理性转型。   先看武大郎炊饼:据《瓶外卮言》记载,炊饼“即蒸饼也。宋仁宗庙讳‘贞’,语音近‘蒸’,内庭上下皆呼‘蒸饼’为‘炊饼’。见《青箱杂记》。”可见,《水浒传》和《金瓶梅》的“炊饼”是上锅蒸的面食,不是上炉烤的。“蒸饼”不得不读成“炊饼”,是为避讳皇帝庙号。二十世纪拍的《水浒传》电视剧中,王思懿扮演的潘金莲一大早就热气腾腾蒸馒头,曾受“这难道是炊饼”的质疑,其实导演并没搞错。按常识,吊炉烧饼应现烤现卖,如果预先烤好再满街挑着卖,就会表面变软、芝麻脱落,卖相不好也不爽口了。馒头则可以挑着卖。   武大单靠卖炊饼能养活潘金莲吗?相当难。据《金瓶梅》描写,武大卖炊饼的本钱和武大夫妇住的房子都是张大户“赞助”,条件是武大放任张大户找潘金莲厮混。“武大虽一时撞见,亦不敢声言。”后来张大户死了,武大夫妇被家主婆轰出赁房子住,因为浅房浅屋,常有地痞流氓冲着美貌的潘金莲嘲戏,撒谜语,唱叫“这一块好羊肉,如何落在狗口里!”武大受不了,想搬家却无财力,得靠潘金莲把首饰卖掉———自然原是张大户“赞助”———典座两层四屋小楼居住。正因为有了这座简陋的二层小楼,潘金莲的叉竿才能端端正正打到路过的西门庆脑袋上。《金瓶梅》虽被某些研究者称作“自然主义”,其实草蛇灰线,运笔很细,从小说构思上说,武大典这个小楼,简直是预先给潘金莲和西门庆“叉竿相逢”准备特需环境。   潘金莲常叹息“买金偏撞不到卖金的”,嫁个丈夫,了无志气,一味贪杯,人物猥琐,是“三寸丁 树皮”,“三寸丁”形容个头矮小,“ 树皮”形容皮肤粗糙。潘金莲对武松一见钟情,“谁想这段姻缘却在这里。”异想天开,对武松像火盆样热情,“武松见妇人十分妖娆,只把头来低着。”倘若不是武松恪守“长嫂如母”的道德标准,潘金莲早就把打虎英雄拉下水了。如果真出现那尴尬局面,大概武大同样“不敢声言”。   向武松调情碰一鼻子灰后,潘金莲遇到西门庆。先是茶坊偷情,后在王婆教唆下,靠西门庆提供的毒药鸩杀武大。毒杀亲夫后的潘金莲在《水浒传》很快就被武松一刀杀了,进入《金瓶梅》却获得七年继续存活,对中国小说史是很重要的存活。   武大被杀后,西门庆和潘金莲在县前街就明铺明盖了。此时的西门庆和潘金莲,既是奸夫淫妇欢会,也是强势富豪男和弱势贫家妇相持。潘金莲说“奴今日与你百依百随”,“枕边风月,比娼妓尤甚,百般奉承。”西门庆却丢下潘金莲,忙着向富孀孟玉楼求婚,插定,过礼,迎亲;忙着跟有背景的陈洪家联姻;忙着到妓院跟狐朋狗党喝酒取乐……哪儿都去,就是不再踏进武大家!西门庆潜意识中,是否已把“叉竿姻缘”这一页翻过去了?   潘金莲不能不施出浑身解数,把西门庆重新拉回身边。她精心做下一笼肉馅角儿想款待西门庆。穷女人讨好富情人,亲手做饭伺候他的胃,也做不出山珍海味,只不过是肉馅角儿。这肉馅角儿是发面的?还是烫面的?已无可考。但它必须得和面、剁肉、调馅儿、一个一个包好,再上笼蒸熟。无奈西门庆还是没有踪迹,潘金莲迁怒迎儿,打她,骂她偷吃角儿,拿马鞭子打迎儿几十下,用尖指甲掐迎儿的脸。为一只小小角儿何至如此?这个细节说明:做肉馅角儿对潘金莲是改善生活,她是郑重其事拿来讨好情人西门庆的,所以才会因为迎儿偷吃一个角儿就歇斯底里大发作。潘金莲本是坏后母,因受到西门庆冷遇,变得更坏,更促狭,更残忍。   在《金瓶梅》里,跟潘金莲蒸肉馅角儿同时出现的,是极次要的小人物,武大前妻之女迎儿。“迎”谐音“蝇”,意思是卑微得像小虫子,但小人物起大作用。迎儿在《金瓶梅》出场时十二岁,潘金莲进西门府将她丢给王婆照管。七年后,武松遇赦回乡,迎儿恰好十九岁,到出嫁年龄,武松遂以看顾迎儿为由,冒叔娶嫂恶名,将再次守寡的潘金莲骗回家。痴恋打虎英雄的潘金莲通过被剖腹挖心,终于跟打虎英雄完成零距离接触。   进入西门府,潘金莲身上的“小家碧玉”气渐渐消失,“邪恶小人”气渐渐升腾,她恃宠生骄,颠寒作热,编谎生事,排挤对手,想独占西门庆。潘金莲为了再求发展,不得不琢磨出比蒸肉馅角儿更有效的、讨好西门庆、在西门府夺宠的各种方法。在封建宗法制一夫一妻多妾制的范畴内幻想“一对一”情爱,是潘金莲的大悲剧。(作者:马瑞芳) sealnews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