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研究粉丝文化的学者,同人文学是我研究的重要范畴之一。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懂得什么叫作“同人文学”,所以我在跟别人解释这个词的时候会偷个小懒:“同人文学,就是用别人的故事梗概、人物和背景,重新构思创作自己的故事。写作者都是原作的粉丝。就像《金瓶梅》那样,或者《故事新编》。”对于中国文学史有基本了解的人一般在这样的解释之后就能迅速明白“同人”一词的含义,但若是把这样的偷懒解释当真,并凭空号称“《三国演义》就是《三国志》的同人,一不小心混成了名著”的话,就只能说是文学史的门外汉了。 就像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的那样,大量明清白话小说都不是署名作者以天才一己之力创作而成,而是通过长期民间口头传统和表演传统逐渐演化定型而来的。如果说《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的话,按照同样的逻辑,《水浒传》当然也可以说是《大宋宣和遗事》的同人,可是这种说法多少有些无节制扩大化的意思。民间文学里的集体创作自然是某个故事的不断演化,都有一个最初的版本,然而这和当代网络上的二次写作毕竟相去甚远。 民间集体创作到底算不算同人,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另一件事情:“同人”一词究竟该如何定义?这定义的难点,首先就在于“同人小说”所描述的一系列文本,其文本自身并没有太多共同点。它们的共同点在于这些文字都是基于另一些文字写成的,也就是说,定义这类文本的特点存在于文本之外,这就要求比较复杂多面的定义方式。美国学者Busse和Hellekson在她们的论文选本的序言中归纳道:同人小说(Fan Fiction)一般从宽泛到严密,有四个层次的定义。第一,所有的民间集体创作,都算同人,按照西方传统的惯例,可以上推到《荷马史诗》。第二,以现存文字的再创作为始,这可以算上中世纪的罗曼史。第三,在“作者”意识定型,资本主义版权意识开始出现的时候,例如对简·奥斯丁小说中的故事、人物和社会的再想象和再创作,就可以叫作同人。第四,如果同人小说以写作和分享的社群为标志,那么对亚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进行的读者重新创作就称得上是同人小说了。第五,也是英语学界如今对“同人小说”一词心照不宣的提法,指的是成规模体系的亚文化为形态,以西方媒体作品为核心的粉丝文化中出现的改写作品,也就是当代的粉丝圈中流通着的同人文学,如《哈利·波特》或者《神探夏洛克》的二次创作文字。 由于大多数英语学界中对“同人小说”的定义过于狭窄,而且植根于西方历史和文化语境中,因此,这种定义在中国的讨论中尚不足全部采信。在目前,对“同人文学”这个概念进行讨论并严格界定的论著并不多见,流行文化、亚文化对同人的讨论和正统精英文学对古代的经典小说的研究似乎井水不犯河水,两不相干。然而,我们完全可以看出,这两者并非毫不相关,甚至可以说某些层面上极度相似。西方如此,中国也一样。那么,“《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这个说法是否就是被压抑的历史事实呢? 在讨论这个说法的时候,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在于,英语中“fan fiction”这个词到1944年才出现,“同人文学”更是一个和原意已经出现相当偏差的词汇,那么我们把概念倒推到前现代,推到古代神话传说,是否合理呢?的确,很多新的概念和范畴出现之后,人们会将这些概念反向归纳,把历史上的一些文化现象纳入其中,有时候还反向创造出传承的传统出来。当下中国的粉丝社群同人写作传统的直接来源影响是日本漫画界的同人创作。然而中国文学史上的二次写作很常见,比如说白话小说的“续书”传统,《红楼梦》风靡的时候,曹雪芹的爱好者们创作了无数的续书,想象这个故事的结局,光是较出名的就有十多种。近现代文学史上二次创作也很常见,例如清末民初的“拟旧小说”,又称“翻新小说”,就是将古典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放到当下的政治文化环境中来。吴趼人的《新石头记》里,贾宝玉从《红楼梦》的世界中直接穿越清末社会,又深入乌托邦的“文明境界”,看到红楼中的甄宝玉建立的救中国的前途何在,欣喜不已。这就是典型的用古典小说的人物抒发自我的情怀了。五四时期的类似二次创作也很多见,自然也包括我上面提到的《故事新编》。无论是当时的高雅文学(以五四传统为代表)还是通俗文学(以各种类型写作为代表),都有戏仿其他文本的写作出现。然而这些写作虽然都可以广义上归于“二次写作”“重写”,但是它们从严格意义上并不是当代网络同人小说的先祖。 回到《三国志》的问题,中文粉丝圈中的“历史同人”算得上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范畴,例如在英语世界中就不存在这个同人亚类型,而是把所有历史或者当下真实存在的人物相关的同人写作都列入真人同人RPF中去,而中文的历史同人和真人同人一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类别。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粉丝同人写作中将历史文本和小说文本混淆的倾向。一方面中国古典小说传统和史传传统有分不开的渊源,另一方面,成型的大量文字所构建成的历史,很容易让人产生历史就是文本,和小说没有区别的感觉。然而,基于历史写就的小说是不是同人小说,这本质上还是同人的定义问题,不管它是不是以史传为最早的原型。 其实归根结底,如果“同人小说”只能依靠文本外的关系(不管是文与文之间的联系,还是文与人之间的联系)才能定义的话,严格的高雅与低俗之间的分野并无必要,但混淆历史渊源,将一个时间空间背景过于切实的概念不加区分地加诸古人身上,就有些胡闹了。我认为,同人文学一词不宜扩大到任何民间集体写作,虽然我们必须承认两者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也许是历史联系,也许是人类共同的某种创作欲望的联系)。当然,因为“同人”一词至今没有较好的定义界定,所以说“《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也并非完全不行,但是,这句话后面包含着一系列并未得到公认的假设和推论,乍一出口未免耸人听闻。我不反对别人耸人听闻,但前提是先把“同人”按照这种假设和推论定义妥当。(作者:郑熙青) sealnews02
近日,头上戴草的呆萌形象日益成风,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更有高校教授戴草授课的新举。然而,戴草佩花之风早在古代中国就已形成,但花草种类不一寓意也大相径庭,就让我们一探古人戴草佩花那些事儿吧。 唐朝妇女头上花朵不下数十种 谈及古人的戴花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先秦时代,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有了极大的发展,于是乎各类象征美好的装饰物也成为了大街小巷的风尚。先秦时期,鲜花因其美丽的外形以及沁人的香味被视为美好的女性化象征。从中原至南地,上至达官贵妇下至平民百姓,无一不以戴花为荣。从诗经《郑风·溱洧》《邶风·静女》所述的以花寄情,到(《召南·摽有梅》的女性象征,再到《周南·桃夭》、《唐风·椒聊》所写的婚育祝福,鲜花在古代民众的生活中拥有不可或缺的地位。除此以外,不同的鲜花还暗含各类花语。古代南方有佩兰之风,兰草作为志趣高洁,清廉不屈的象征,被无数文人墨客所喜爱。以娥眉自居的屈原,在《离骚》中就曾提及各类花草,从江蓠、芳芷、杜衡、留荑、揭车、菌桂、到秋兰共达二十几种。 时至唐宋,簪花之风更为盛行,不仅是贵族装扮不可或缺的部分更是百姓日常着装中的必备元素。簪花主要在汉族妇女间流传,以各类鲜花或花朵饰品作为头饰或首饰佩戴。唐宋妇女常用的除了鲜花之外,还有绢花、罗花、绫花、缎花、绸花、珠花等各类花朵饰品。唐代著名画家周昉的《簪花仕女图》就形象地再现了唐朝妇女簪花戴彩的场景。总长46厘米的画卷描绘了春夏之交贵族妇女赏花游园的场景,其中五位簪花仕女为全卷焦点,仕女发式都梳作高耸云髻,蓬松博髻。前额发髻上簪步摇首饰,鬤髻之间各簪牡丹、芍药、荷花、绣球等,眉间还都贴上了金花子。花朵元素从头至尾,不下数十种。由此可见唐宋妇女对簪花的热爱。 时至今日,天津杨柳青、苏州桃花坞木刻年画中也都时常出现簪花妇女的形象。时下,苏南水乡的妇女们仍旧保持了簪花的传统,就连新娘妆中亦常有簪花于发的讲究,但目前簪花早已不限于鲜花,也时常以绢花代替。北京绢花、大庄村绢花作为我国拥有悠久历史的手工艺品,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古人插草有卖身之意 在簪花盛行的唐代,还出现了皇帝赐花一说。五代时期王仁裕所撰《开元天宝遗事》中曾记载:“长安春时,盛于游赏,园林树木无间地。故学士苏颋应制云‘飞埃结红雾,游盖飘青云。’帝览之,嘉赏焉,遂以御花亲插颋之巾上。时人荣之。”游园之时皇帝向所喜爱的大臣赐花簪花,已成光耀门楣的大事,此时的簪花还暗含“才俊”的含义。皇帝对爱臣的赐花风俗从唐代开始一直延续至明末,除元代外,均有各类记载,其中尤以宋代为盛。古代李梦符的《察考取状答》写道:“插花饮酒何妨事,樵唱渔歌不碍时。”可见随着簪花习俗的演变,簪花与宴饮已成了密不可分的两种相关活动。 除了簪花的风俗,古人也在头上戴草,但与今日的呆萌之美不同,古人插草即有卖身之意。插草最早产生于晋代,那时我国农村便产生了定期的集市,叫草市。大都位于交通要道或津渡驿站所在地。因市场四周多置草料,房舍简易,多用草盖成,加之粮草交易甚多,故遍地皆草。赶集者携物来卖,便随手拾一根草插在该物上以示出卖。这样就产生了草标广告。草标广告在古代很普遍,如《水浒传》中的“杨志卖刀”, 《儒林外史》中“范进卖鸡”,都是在物上插一草标。这种形式,迄今在农村集市上仍可见到。后来贫困人家的孩子在卖身之时也在头上插上草标以示大众。头插草标卖身的说法见于小说、戏曲中的描绘。《路史》载:“有虞氏以草缨当劓。”或是这种做法的发轫。插根稻草,表示该人家里地无一垄,房屋一间,粮无一粒,饥饿难耐,贫穷就如同这根稻草一样,需要将自己卖出去,才可以有生路!关羽在白马解围时对曹操说“吾观颜良,如插标卖首耳!”,这里的“插标”指的就是在头上插草标卖脑袋的意思。 男子簪花是上流社会的象征 提及簪花,浮现于脑海的通常都是女士簪花的各类娇美形象,但在古代中国,男士簪花也是一种极为推崇的社会风尚。关于男子簪花的记载,最早出现于欧阳询的《艺文类聚》卷五十八: “(梁简文帝)又答新渝侯和诗书曰:‘……含超潘陆,双鬓向光,风流已绝,九梁插花,步摇为古,高楼怀怨……’”由此可见,在南北朝时期的梁国,男子簪花不仅绝无贬义,甚至还是上流社会的象征。此外,隋朝太子打猎的装束中也含簪花为饰的偏好。唐明皇李隆基、宋代诗人杨万里等也都推崇男子簪花的风尚。 北宋科学家沈括曾在其撰写的《梦溪笔谈·补笔谈》中记载过这样一件趣事。相传北宋庆历五年(1045年),韩琦任扬州太守的官署后花园中种着一种名叫“金带围”的芍药。此花不仅花色美丽、奇特,而且传说此花一开,城中就要出宰相。当时王珪、王安石两个人同在大理寺供职便应韩琦之邀一同去其府邸赏花。因为花开四朵,所以韩琦便又邀请州黔辖诸司使前来,但恰逢诸司使身体不适,便临时邀请原本路过扬州的陈升之参加。陈升之与其他二位同在大理寺任职也可谓是同僚一同饮酒赏花。赏花之余,韩琦突发雅兴剪下了四朵金缠腰,给大伙儿一一戴上。 无巧不成书,往后的三十年间这曾经头戴金缠腰的四位好友竟先后做了宰相,自此四相簪花的故事也流传开来。不仅如此,“扬州八怪”之一的黄慎听完这个故事还特地以此为主题绘制了一幅《四相簪花图》条轴和一幅《金带围图》扇面,男子簪花的故事也成了佳话。(作者:葛凯迪) sealnews02
发库内金珠宝贝,彩段绫罗,纱缎等项,分散各头领,并军校人员,另选一分,为上国进奉,其余堆集山寨,尽行招人买市十日,于三月初三日为始,至十三日止,宰下牛羊,酝造酒醴,但到山寨里买市的人,尽以酒食管待,犒劳从人,至期,四方居民,担囊负笈,雾集云屯,俱至山寨。宋江传令,以一举十,俱各欢喜,拜谢下山。一连十日,每日如此。十日已外,住罢买市,号令大小,收拾赴京朝觐。——《水浒传》第八十二回 梁山泊被大宋招安,从企业集团的角度来看,算是一种转型。一百零八个好汉以及所部,在自愿的基础上,都要去汴梁城听候重新安置,这不是一拍屁股就走人的事,走了和尚还有庙,梁山泊原有的资产该怎么处置呢? 事实上,《水浒传》也是一部涉及到经济活动的小说,梁山泊的规模不小,小说也反映了其经济物产上的发展轨迹。例如林冲投奔梁山,王伦不收,其中一个理由就是山寨房屋不够。尽管只是个推脱的借口,但至少也说明当时梁山泊的资产规模有限。到晁盖他们上梁山,有了生辰纲的基础,规模开始扩大,书中交代“整点仓廒,修理寨栅”,解决了新员工的住房问题,开辟了新的场地。 小李广华荣和霹雳火秦明一干人等上梁山,梁山泊第二次扩大,书中又交代:“山寨里添造大船屋宇,车辆什物。” 等到七十一回,一百零八条好汉全部聚集时,梁山产业规模已经很可观,当时山寨有东山、西山、北山、南山四大酒店,单位内部有房屋建筑部门,还有了制造业,例如青眼虎李云掌管修葺房舍,通臂猿侯建掌管旌旗和衣物的制造,笑面虎朱富负责供应油盐酱醋,其余如制造战船、战甲的,打造火炮的,都各有专人负责,甚至连水泊的荷花和渔场,都有专门的经营者。 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梁山泊是一个有产有销的财团。 后来,集团转型,要成为大宋的子公司,大伙要迁走,偌大的产业怎么办?如果要送人,可能会引起混乱,因为送给谁、怎么送、用什么标准送,这些问题都难以把握。 最终,梁山泊集团决定以“买市”的方式进行处理。何谓买市?宋史专家许政扬如此解释:“富豪人家以买卖东西为名,招徕小经纪人,给与犒赏,称为买市。”其实有点贱卖的意思。 这样一来,他们就把毫无标准可言的施舍变成一次贸易行为,以经济活动的方式将慈善变成商业交易,让对方付出一定的成本,得到比购买价更高的实惠。名义上是买卖,实际上是慈善,同时又遵循了市场规律。 梁山泊发出告示后,丰厚的交易利润很诱人,让周边的小商贩和居民闻讯而至。为了激发交易者的积极性,梁山泊还好酒好肉地招待他们。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他们又大量让利,从而吸引了更多的交易者。“买市”从宣和四年三月三日进行到三月十三日,交易热热闹闹,梁山泊人山人海,在一片欢天喜地中,他们如愿以偿地完成了处理资产的愿望,又没有引起混乱。可见,小说中的梁山泊好汉,在管理方面还是很有一套的。(作者:广日) sealnews02
LONDON – Royal officials say Britain’s new prince has been named George Alexander Louis. Palace officials said Wednesday that the 2-day-old baby and third-in-line to…
【SEALNewsニューヨーク4月19日】米ニューヨークのセントラルパークは、高層ビルが建ち並ぶマンハッタン中心部に位置し、にぎやかな都市の中の静かな憩いの場となっている。1853年に建設されたセントラルパークは、米国で最も多くの人が訪れる都市公園であり、年間来園者は延べ4千万人を超える。341ヘクタールの敷地内には湖、噴水、児童遊園地、劇場など、多くの景観スポットや施設がある。同公園はニューヨークの「緑の肺」であり、住民らが忙しい都市生活の中でしばしの静けさを楽しむ場所でもある。 sealnews02
武松一生中只有两段感情“纠葛”。 潘金莲 潘金莲是爱武松的,那是真情流露,拋却伦理道德,单就情爱此事来说那是挺纯洁的一件事。武松最后手刃潘金莲,这只不过是一个社会的一以贯之而已,若非武松,无论遇上谁,必会报杀兄之仇。 在一部《水浒传》中,男女之事甚少,除却潘金莲这样轰轰烈烈,再要找到一个水一样的女人来,已是十分困难。水浒故事被人传为105男人和3个女人的故事,这注定女人没有多少故事。在整部《水浒传》中,最血性的三个男人应是武松、林冲和李逵。武松刺配后有一个机会是可以娶妻生子的,在张都监的家里,武松受到礼遇,张都监有意把养女玉兰许配予他。玉兰长得千娇百媚,别有风情。在张都监家里,武松过上了一生中最温情的日子,他受到张都监的照顾,还红袖添香。当美丽的玉兰向武松敬酒时,武松面红耳赤起立,远远而立,把酒一饮而尽。回到屋后,无法入睡,还拿了条哨棒在月色之下操练起来,一直玩到三更时分。这段文字耐人寻味,武松也是怀春的。可以肯定地说,武松是动了真情的,虽然施耐庵并未花更多的笔墨去描写武松和玉兰之间的情事,但臆意一番,武松在张都监的家里感受到了一生的幸福。 玉兰 但令人悲哀的事,这一切都是一个阴谋。包括玉兰,也是张都监设计害他的一个筹码,而武松一概不知。 当武松最有可能过上正常人生活的时候,阴谋开始了。家丁们从武松的房中搜出了张都监家中的被盗物,武松再一次被推向了命运的深渊,被张都监诬为盗窃财物,再获重罪,张都监想要的是害死武松。 武松的英雄气概在飞云浦上薄发,手刃了公差。再次寻仇鸳鸯楼,张都监、蒋门神、玉兰皆死在武松之手。 从此后,武松的生命中就再也没有女人了。相比于王英、林冲,武松是值得同情的。武松一表人才,武艺高强,本来可以获得爱情,但他生命中两个女人却成了他一生中的最痛。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害死了他相依为命的哥哥武大郎,第二个女人却想害死他。 在水浒中最悲剧意味的应是武松,他的经历、爱情和结局都极为坎坷。我总畅想他能遇上一位美丽贤慧的女子,减却他身上那种残缺的悲剧色彩,可惜上苍没有安排给他。(作者:流沙) sealnews02